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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06    来源:扬中市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扬中市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3日

  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省、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部署,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加强人才队伍、创业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更好地助推经济发展,促进幸福和谐,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人力资源。引进省、镇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个人)15个;新增外国专家8名、留学回国人员25名;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9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90名,博士10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2000名,新增高技能人才3800名,确保每万名劳动力中的高技能人员达到290人以上。

  2.创业就业。全年开展创业意识培训15000人,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1250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率60%以上。扶持创业1100人,创业带动就业6000人。新增城镇就业95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00人。新转移农村劳动力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以内。

  3.社会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8.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8%,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率达95%,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达99.5%,职工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9%。

  4.职业培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00人,其中培训新成长劳动力40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4200人,其中在岗农民工3500人。

  5.人事管理。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开展能力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率100%。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达98%。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5000人以上。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780人。

  6.劳动关系。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3%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面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95%以上,其中调撤结案率8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放大人才集聚效应,全力服务转型升级。

  1.积极实施“江雁计划”。根据《关于实施“江雁计划”的意见》(扬发〔2011〕53号)和相关实施细则,加大高层次人才集聚力度,加快本土人才高端化、国际化步伐,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着力引进培育更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应用型人才。

  2.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围绕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高技能人才指标,拓展培训空间,扩大培训领域,提升培训层次,加快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今年力争将企业内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范围覆盖至“三十强”工业企业。同时,根据我市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对照国家标准,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的高技能人才。

  3.推进“产业+项目”引才模式。大力组织申报省“双创计划”、“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六大人才高峰”和镇江市“331计划”项目,组织参加省、镇江市各类项目与人才对接洽谈活动。策划 “海外博士扬中行”,开展 “百企进校园”和“百校扬中行”活动,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4.推进人才智力载体建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大力引进企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家,推进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单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后人员,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江苏省扬中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鼓励和吸引更多留学归国人员进园创业。

  (二)深入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全面落实惠民举措。

  5.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突出政策激励创业,继续完善创业扶持、创业奖励、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等激励政策,重点扶持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三类群体创业。突出创新推动创业,推进创新、创业“两创”融合,引导创业向高新技术园区集中,向优势产业链靠拢,使更多新技术、新创意成为创业新亮点。突出培训引领创业,开展“万人创业意识普训”、“创业培训进校园”等活动,继续实施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和GBO(绿色商业选择)免费培训,新增创业孵化基地32万平方米。突出服务扶持创业,继续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扶持,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大力开展党员结对帮扶活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6.努力促进充分就业。以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就业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各项补贴,引导社会力量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重点人群就业援助力度,巩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成果。落实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外来农民工培训、被征地农民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在岗能力提升培训,形成职工终身培训体系,确保“下岗一个,培训一个;培训一个,上岗一个”。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完善就业登记备案和就业服务信息发布制度,加快推进城乡人力资源登记联网。建立重点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健全企业用工需求监测制度,实现企业用工需求和失业监测预警全覆盖。

  7.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实施社会保险全民覆盖计划,重点推进农民工、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促进参加农保人员向企保转移,力争转移6000人以上。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正常调整机制。改革工伤保险费征收机制,实行浮动费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300元提高到350元。在中医院门诊治疗的中医药费用补偿比例由20%提高至30%,住院1万元以内的补偿比例由55%提高到60%。推进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工作,启动学生医保联网刷卡结算工作。加强长三角地区医疗保险业务合作,合作开发“长城医疗”联名卡,实现医保、医院、银行清算一体化。规范社保档案管理,力争达到省三星级标准。

  8.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增长15%,下限不低于5%。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质效提升”行动,建立企业增资激励机制,鼓励建立年金制度。探索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工资一卡通、工资预留等制度,完善企业欠薪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三)加大执法维权力度,努力促进劳资和谐。

  9.完善“网格联动执法”体系。重点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动态监控。完善劳动关系“三色预警”制度,健全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督查,保障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职业安全、社会保险、依法维权等各项权益。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关注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做到检查与防范相结合、查处与教育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

  10.完善职工信息数据库建设运行。开展窗口维护,设立“用工登记备案窗口”,要求企业在办理其他业务前必须进行职工信息登记备案;开展日常维护,要求专兼职监察员在日常巡查中,核实企业用工信息,确保检查一户、更新一户;开展书面审查维护,对未入库企业进行信息集中采集录入,确保职工信息数据库不断完善,逐步实现立体化、网络化管理。

  11.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突出“五位一体”调解机制建设,把调解组织延伸到村(社区),力争案前调解成功率60%以上。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对接机制,落实“三方驻会”、“法官驻会”制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方例会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

  (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优化人事服务体制环境。

  12.规范人事准入机制。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设置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报考条件,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程序。健全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制度,加强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深化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制度建设。

  13.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强化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抓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14.开展公务员分级分类培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实施“5+X”能力培训工程,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公务员队伍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丰富培训内容,增设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15.抓好军转安置和维稳工作。做好2012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确保安置质量和满意度。严格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待遇,建立健全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长效机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人社管理工作网络。

  16.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市人力资源市场现有资源,在发布用工信息、举办招聘活动、提供人社服务等方面形成强大的工作力量和统一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镇区(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村(社区)人社服务站建设规范化水平,明确功能定位,改善场地设施,充实人员队伍。

  17.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金保工程,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信息化服务体系和覆盖全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建设,增强网站业务信息功能。畅通举报电话与“12333”热线,打造多渠道的投诉平台。

  18.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全面清理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水平。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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